本 委 简 介

       周口仲裁委员会是周口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2013年4月依法组建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周口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化解经济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2024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周口市人民政府聘任12位同志为第二届周口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标志着周口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聘任的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理论、法律、政策、业务、实践等综合职业素养较高,具有坚持政治引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仲裁事业全局的经验和能力。新一届仲裁委员会聘任了近200名仲裁员,这些仲裁员中,有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等高端人才,有曾在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工作的资深法官、审判专家,有很多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律界精英。这样的仲裁从业队伍,为周口仲裁事业开启新征程、跨入新阶段、创造新业绩、树立新形象、谱写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换届后的周口仲裁委员会为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委员会实行以委员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治理机制。委员会为决策机构;委员会设立的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立案处、宣传推广处、案管室、仲裁院为周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执行机构;设立监察部作为监督机构。同时, 委员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仲裁员遴选和人事薪酬绩效委员会、仲裁品牌建设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案件评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作为决策咨询机构。

        周口仲裁委员会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公平正义,秉承“独立、公正、廉洁、高效”的宗旨,贯彻仲裁发展新理念,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建设国内重要的区域性仲裁中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