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收费标准
仲裁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周口仲裁委员会收费标准如下:
仲裁案件受理费表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l000元以下的部分 40元
1001元至5万元的部分 按4%交纳
50001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3%交纳
100001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按2%交纳
20000l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1%交纳
500001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按0.5%交纳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0.4%交纳
仲裁案件处理费=仲裁案件受理费×30%。
仲裁案件最低收费3000元。
本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施行。
创建时间:2025-01-0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