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仲裁委员会立案处办案系统录入流程
周口仲裁委员会
立案处办案系统录入流程
审查当事人提交材料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仲裁申请书(简易程序4+N份,普通程序6+N份)、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据目录及证据(简易程序2份,普通程序4份)、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员工的提交员工证明,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公函)
一、登录办案系统
二、点击原办案系统



三、点击立案登记



四、点击预缴登记



五、点击新预缴



六、根据案件录入基本信息(案由、申请人、被申请人、标的额等),录入完毕点击保存。




七、立案处处长审批





 八、审批之后向当事人打印预交费通知书
八、审批之后向当事人打印预交费通知书





九、如有缓交,点击缓交








 填入缓交金额,缓交原因,上报主任审批,点击提交
填入缓交金额,缓交原因,上报主任审批,点击提交

如有减免,点击减免




 填写减免原因,点击提交(增加报主任审批)
填写减免原因,点击提交(增加报主任审批)


十、财务确认收到费用,点击转去立案



十一、点击确定



十二、选择仲裁程序(简易、普通、涉外)、添加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点击保存



十三、点击上传新文件点击添加上传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电子版



十四、点击添加输入文书名称、选择文件上传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电子版并点击提交









 十五、点击确定
十五、点击确定 十六、点击立案登记
十六、点击立案登记


十七、选择案件并移交案件





创建时间:2025-01-20 1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