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仲裁委员会立案处办案系统录入流程

周口仲裁委员会

立案处办案系统录入流程

审查当事人提交材料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仲裁申请书(简易程序4+N份,普通程序6+N份)、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据目录及证据(简易程序2份,普通程序4份)、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员工的提交员工证明,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公函)

一、登录办案系统

二、点击原办案系统

三、点击立案登记

四、点击预缴登记

 

五、点击新预缴

六、根据案件录入基本信息(案由、申请人、被申请人、标的额等),录入完毕点击保存。

七、立案处处长审批

八、审批之后向当事人打印预交费通知书

九、如有缓交,点击缓交

 

 

填入缓交金额,缓交原因,上报主任审批,点击提交

如有减免,点击减免

填写减免原因,点击提交(增加报主任审批)

十、财务确认收到费用,点击转去立案

 

十一、点击确定

 

 

十二、选择仲裁程序(简易、普通、涉外)、添加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点击保存

十三、点击上传新文件点击添加上传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电子版

十四、点击添加输入文书名称、选择文件上传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电子版并点击提交

 

 

十五、点击确定十六、点击立案登记

 

 

十七、选择案件并移交案件

创建时间:2025-01-20 17:38
首页    导航链接文章    周口仲裁委员会立案处办案系统录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