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份基层法院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出具
7月2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翠亨新区人民法庭依法为广州仲裁委员会开具商事仲裁调查令。这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具调查令协助商事仲裁机构调查取证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后,广东省首份由基层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商事仲裁机构取证调查令。
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近日受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商事仲裁案件,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仲裁机构经审查认为需要调取某个微信号码的实名认证情况,但因该案申请人不能自行收集证据,且调查对象不对司法机关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开放查询,故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向法院提交开具调查令申请。
翠亨新区人民法庭收到该案材料后,第一时间指派专人跟进处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机构所提申请符合《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据此,于7月2日开具了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1号”调查令。
编辑 | 张鹏;钟婉灵
审核 | 刘晨
校对 | 钟婉灵
创建时间:2025-07-11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