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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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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仲裁赴临本会考察交流
发布日期:2021-10-20 14:57:06

       10月19日下午,漯河仲裁委秘书长叶丛笑,仲裁秘书刘振飞,网络建设员张亚楠,仲裁案件质量审核员宋燕京,仲裁管理员王镜莹莅临本会考察交流。
       周口仲裁委员会总顾问李士民,副秘长沙国彬、朱建雷,办公室主任王爱民,质量控制部主任师杰堂,发展部主任柴国安参加了交流座谈会。
       沙国彬从“提高社会认知,实行重点突破,严格程序管理,扩大学习交流,接受司法监督”五个方面介绍了周口仲裁委业务开展、机构设置及近年来取得的变化情况。
       叶丛笑交流了漯河仲裁委仲裁工作情况,对周口仲裁委发展变化,金融、房地产宣传推广的做法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仲裁机构的体制机制、办案质量控制、案件审理、仲裁员、仲裁秘书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
       双方表示:仲裁事业是朝阳事业,有着广阔发展前景。我们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学习,取长补短,开拓创新,共同提高,为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努力。
       漯河仲裁委一行还参观了本会的各个部室,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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