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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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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莅临本会考察交流
发布日期:2021-04-30 12:28:22

       4月29日上午,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口市知识产权局)二级高级主办秦玉忠、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刘允天莅临本会考察交流。
       周口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院长李士民,副秘书长沙国彬、朱建雷,办公室主任王爱民,发展部主任柴国安参加了交流座谈会。
       秦玉忠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口市知识产权局)的基本情况,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周口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全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全市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等。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侵权案件逐年增加,知识产权领域各类合同纠纷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保密要求高等特点。他表示,要充分发挥仲裁法律的优势和特点,妥善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沙国彬介绍了仲裁受理范围及优势特点。仲裁是一项非诉讼法律制度,具有公正、高效、便捷、灵活、保密性强、无地域管辖限制等优势,与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高度契合,希望双方加强深度合作,为重点经济项目提供更多更好的争议解决和维权途径,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为周口经济稳步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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