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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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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仲裁委员会召开住建系统仲裁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8-09-13 11:45:12
        2018年9月4日,周口仲裁委员会在四楼召开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仲裁工作座谈会。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郭金峰、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徐仲丽、周口市建筑业协会会长史海洋、
周口市房地产协会会长赵玉彬、市住建局问题楼盘办公室负责人郁战强、市住建局建管科陈险峰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马振强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继峰等参加座谈会。
        周口仲裁委员会参加座谈会的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赵其凯、副秘书长朱建雷、王遨水、办公室主任王爱民、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仲裁院左超等。
        座谈会由赵其凯秘书长主持。
        周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爱民向郭金峰一行介绍了周口仲裁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仲裁的特点和优势。
 
        市住房和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徐仲丽科长、市房地产协会会长赵玉彬、市建筑协会会长史海洋、市住建局建管科陈险峰、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马振强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继峰等参会人员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利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房地产纠纷是一条方便快捷之路。表示,要加强与仲裁委联系,定期召开培训会,让大家了解仲裁、认识仲裁、利用仲裁方式化解该行业纠纷。
    
    

 
        副调研员郭金峰作了总结讲话,从三个方面对本次座谈会作了总结:一是仲裁的特点及优势非常适应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领域发生的各种纠纷的解决;二是如何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协会进行仲裁知识培训;三是建议仲裁委能提前介入,建立仲裁调解室,提供多样化、特色化服务,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专项推广计划,真真切切的为房地产和建设工程行业服务。
        周口仲裁委赵其凯秘书长表示,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高效、快捷、简便、服务的优势,在住建系统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防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出现风险,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出现的经济纠纷,保障全市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郭金峰一行参观了周口仲裁委员会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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