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仲裁动态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怀根副院长一行莅临周口仲裁委员会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18 18:20:09
        2018年7月17日下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怀根,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朱新章,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朱纪周,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智卫东、沈华秋,民事审判第三庭员额法官曹春萍一行6人莅临周口仲裁委调研指导工作。周口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赵其凯,副秘书长沙国彬、朱建雷、王遨水,办公室主任王爱民以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赵其凯秘书长主持。
 
座谈会会场
        周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爱民向张怀根副院长一行汇报了周口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对下半年的工作安排以及与中院建立热线联系机制作了简要汇报。
 
张怀根副院长
        张怀根副院长从四个各方面高度评价了周口仲裁工作。一是办公条件、办案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二是仲裁委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三是管理体制科学化,建立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管理体制;四是上级领导对周口仲裁委取得的成绩高度赞扬。张怀根副院长同时通过一组数据直观的介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法院和仲裁机构都是法律授权下,解决民商纠纷,社会矛盾的机构。最高院上半年连续出台了三个关于仲裁的司法解释,这是前所未有的对仲裁工作的高度重视。周口中级人民法院对仲裁工作一如既往的高度支持,民事审判第三庭与仲裁案件对接,处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协议效力确认,仲裁裁决,仲裁执行。同时建议周口仲裁委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热线联系机制,更好的对仲裁工作做到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机制。
 
 座谈会现场
赵其凯秘书长
        赵其凯秘书长感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怀根副院长一行对周口仲裁委员会工作的肯定、支持和监督。同时指出,周口仲裁委员会在以后工作中,提高仲裁裁决书、调解书质量,贯彻落实中院领导指导精神,与中院建立热线联系机制,诚恳接受中院对仲裁工作的司法监督。
 
合影留念
 
参观办公场所
        张怀根副院长一行参观了周口仲裁委员会办公场所。


版权所有 周口仲裁委员会
联系地址:华夏驾校西50米,颖上新城东北角(周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4-8537976 邮箱地址:zkzcwyh@163.com 邮编:4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