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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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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仲裁委赴郸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举办金融仲裁知识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8-06-11 09:33:48
        2018年6月7日上午,周口仲裁委员会审理部主任王瑾、周口银行业协会监事长师东风、仲裁秘书王会杰、杨阳四人赴郸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举办金融仲裁知识培训会。郸城农联社主任韩旭、副主任严根华,资产管理部、公司部、信贷部、个人金融部全体成员,各信用社负责人、农贷会计以及一线客户经理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会议由郸城农联社副主任严根华主持。
        严根华介绍了郸城农联社具体业务情况和仲裁工作现状,指出要把金融仲裁作为解决郸城农联社借款合同纠纷的重要手段,增强做好金融仲裁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仲裁作为化解纠纷的首选方式。周口银行业协会监事长师东风提出了本次会议的意义和目的,激发该联社对仲裁工作的热情。周口仲裁委员会审理部主任王瑾为大家详细地讲解了仲裁的含义、发展和优势,解答了大家在仲裁工作中的疑问,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收到良好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推进了郸城农联社金融仲裁工作的深入开展。郸城农联社相关人员对仲裁有了更深的了解,表示同意并支持仲裁工作,今后将以更积极的态度推进仲裁,化解金融纠纷,维护该联社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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