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仲裁动态
周口仲裁委员会集中政治和业务学习
发布日期:2018-03-23 19:05:54
       2018年3月23日下午,周口仲裁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内容:一、学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和周口市人大、政协“两会”精神;二、学习传达上海国际仲裁周论坛内容;三、赵其凯秘书长对学习和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
             
       2018年3月23日下午,周口仲裁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内容:一、学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和周口市人大、政协“两会”精神;二、学习传达上海国际仲裁周论坛内容;三、赵其凯秘书长对学习和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
             
       周口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院长李士民、办公室主任王爱民、审理部主任赵英、仲裁秘书彭帅帅分别向大家介绍了参加上海国际仲裁周高峰论坛的详细情况及通过学习受到的启示,对周口仲裁工作提出建议。
       周口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赵其凯结合学习情况和大家提出的建议,对下一阶段仲裁工作作出安排:一、重温解读,认真学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和周口市人大、政协“两会”精神;二、充分认识临港经济对周口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作为周口仲裁下一步工作重点推进;三、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社会学,提高周口仲裁委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2018年上半年继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实现全面推广,重点突破,集中精力,大干快上。



版权所有 周口仲裁委员会
联系地址:华夏驾校西50米,颖上新城东北角(周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4-8537976 邮箱地址:zkzcwyh@163.com 邮编:4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