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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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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仲裁委会赴南昌仲裁委员会参观学习
发布日期:2017-12-26 16:58:47
         2017年12月25日上午,本会副秘书长沙国彬、金融仲裁院院长李士民和审理部工作人员杨阳到南昌仲裁委员会参观学习。在南昌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刘怒涛、秘书长助理孟黎陪同下参观了他们的秘书室、立案接待室、仲裁厅等仲裁工作场所。
 
        南昌仲裁委秘书处发展联络部部长赵昕和金融仲裁中心副主任陈美玲陪同座谈。双方围绕仲裁机构建设、仲裁发展工作、仲裁质量管理、金融仲裁以及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等议题,进行了内容广泛的座谈与交流。
        此次学习交流,有效增进了两地仲裁机构之间的沟通交往,力求推进宣传推广、金融仲裁及诉调对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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