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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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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领导莅临周仲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22 16:25:45
     
    8月21日,省政府法制办鲁春霞处长在周口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金融办主任冯干敏,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周口仲裁案件受理服务中心主任王旭的陪同下,莅临周口仲裁委员会检查指导工作。
     
    鲁春霞处长听取了周口仲裁委工作汇报后,对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仲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要抓住当前仲裁发展的良好机遇,重视自贸区仲裁的建设,完善仲裁法律体系,积极做好涉外仲裁工作;加快互联网仲裁步伐,普及仲裁法律知识,使仲裁法律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加快仲裁事业发展。
     
    鲁春霞处长还就仲裁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与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参观了周口仲裁委的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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