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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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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仲裁委员会前往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学习考察
发布日期:2016-10-14 18:02:00

 
  2016年10月13日,周口仲裁委员会赵其凯秘书长带领本委各部室主任、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队长陈维超及各中队队长,一行12人,前往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学习交通事故仲裁业务。
    座谈会上,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孙现成、金融仲裁中心主任周大勇、立案部主任魏东梅,分别介绍了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案源拓展、案件办理流程、分支机构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对驻马店金融仲裁中心的建立、交通事故仲裁业务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周口仲裁委员会前往学习的全体同志,又参观了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各部室的建设,各部室主任进一步对口交换了工作意见。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大队队长陈维超带领各中队队长,前往驻马店交通事故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仲裁协议的签订、案件调解、案件仲裁、保险费用支付等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考察。
周口仲裁委和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大队前往学习的全体同志,一致认为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的一系列举措,非常适用于周口当前仲裁工作的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周口仲裁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考察,双方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谊,为共同推动仲裁事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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